贺行之回到酒店的时候,是晚上九点十七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有记时间的习惯,不是强迫症,是职业病——数学系的人倾向於把所有事情座标化,包括时间,包括情绪,包括那些说不清楚的感受,他习惯把它们标上刻度,放进可以被检视的格子里,这样就不会太失控。

        九点十七分,Y市,三月初,Sh度偏高,窗外有雨声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把西装外套挂好,坐在床沿,打开行李箱,把东西一件件取出来。换洗衣物,笔电,几本要带去会场备用的参考书,然後是最底层的那样东西——

        他停了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是一个旧笔记本,封面磨损,颜sE早已说不清楚原本是什麽sE调,只剩下一种经年翻阅之後特有的旧物气息。他每次出门都带着它,不是因为需要用,是习惯,是一种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坦承过的、自己也觉得有点荒谬的习惯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把笔记本从行李箱最底层取出来,放在膝盖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封面没有名字,只有他用铅笔写的一个日期,很小,写在封面右下角:二○xx年,x月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翻开。

        里面的字迹不是他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是白庭修的字——工整、清晰,带着一种老派的认真劲儿,每一个数学符号都写得到位,分数线划得笔直,下标上标的大小层次分明,让任何一个初学者看了都能立刻明白那个符号在哪个层次上运作。这是一个把教书当成正经事的人才有的字迹,不是应付,是真心认为把每一个符号写清楚是对读者最基本的尊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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