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嗯……你是萨缪尔斯,对吧?”
我又停下来,看了他一眼。“其实是泰。”
我打量了他一番。他就是那个看起来像耗子的孩子——大耳朵,兔牙,安静不语,那些雀斑简直就像是胡须。他真的很矮小,如此的程度让人觉得如果有人轻轻触碰他,他就会断成两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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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记得他无论如何努力,当与其他人比较时,他总是表现最差;我想知道他是如何进入球队的,可能他是某人的孩子。
“噢噢,嗯,我叫马克斯·格雷厄姆,但呃……大家都叫我兔子。”他向我伸出了手。
我轻轻摇了摇头,尽管他一定注意到了我因他的绰号而扬起的眉毛。
“看起来我像一个……嗯,差不多吧。但是,我也快得像一个。”我可以看到这一点;他至少很快。
“你想要什么吗?”我松开他的手问道。
“对不起,我只是想说你今天太棒了!你简直是不可阻挡的,实在令人难以置信!”
我甚至还没打过一分钟的高中篮球,我已经有了第一个粉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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