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为其他,那就是侏儒是他生平以来见过的气质最猥琐之人。
老年神经病、中年神经病特别喜欢这种猥琐气质。
他甚至觉得侏儒特别对自己胃口,就应该和自己称兄道弟,共同享受美人。
这种想法匪夷所思,但如果发生在疯癫的神经病身上倒也不足为奇。
至于青年神经病,还有少年神经病,则是偏爱珑珑,甚至将长生书与珑珑共享,分出去一大部分的春秋殿权利。
“好,我试试吧。”
侏儒颤颤巍巍地伸出手,接过老年神经病手中的鞭子,那叫一个害怕。
老年神经病见状不由嗤之以鼻,鄙夷不屑。
这小子,真是太胆小懦弱了。
还得好好培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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