奥萨玛点点头:“不错,重新经营一片领地,你的黎明岛领地已经注册生效了,这张文书对你的领地不起作用的。”
大力惊愕道:“就是说,我必须在找一块无主之地?”
奥萨玛目光中精芒一闪:“对,最好离王国越远越好,这样就不用担心小姐受到迫害,有机会的话,还可以真正的自立为王!”
自立为王!自立为王!!自立为王!!!
多么令大力振聋发聩的声音!
原来,老板很早就有这个打算的啊?
是啊,小姐当了女王,到时候他怎么说也是个大臣嘛,这不比当一个没落伯爵的小管家要强出千万倍?
而我呢?
好处还用说么?
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可说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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