展场周围的空气,彷佛凝结了一瞬。
孙振宇脸上的笑容,第一次有了一丝不自然。他张了张嘴,想反驳,却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——他认识晚晴才一个多月,而眼前这个人,在晚晴的生命里,已经待了十九年。这是他无论如何,都追不上的时间。
而晚晴,站在两人中间,听着沈多海那一连串如数家珍的细节,心脏像被一只温柔的手,轻轻攥住了。
他都记得。
她讨厌香菜,N茶三分糖,怕黑,认床,生气咬下唇——这些琐碎到连她自己都快忘了的小事,他却一件一件,记得清清楚楚。
原来这些年,在她拼命想要逃离、想要否认的时候,这个人,从来都把她放在心上最深的地方,一刻也没有放下过。
晚晴的眼眶,毫无预兆地热了。
「……不过,」沈多海忽然话锋又是一转,看着孙振宇,神情缓和了些,那语气里甚至带上了一点长辈般的、不易察觉的郑重,「你也别灰心。喜欢一个人,本来就跟认识多久没关系。」
孙振宇愣了一下。
「你b我勇敢。」沈多海看着他,坦然地说,像是在说孙振宇,又像是在说给某个人听,「你喜欢她,就大大方方让她知道,一点都不藏着掖着。这一点……我承认,我以前不如你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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